開欄的話:
"夜寒雪連天,暖帳溫爐前。"這是冬季里所有鄭州市民共同的心愿。能不能過個暖冬,這是關系千家萬戶的民生大事。
今年,鄭州新增供熱面積957萬平方米,總供熱面積近1.2億平方米。全市投入12座熱源,目前,9座燃氣鍋爐房已全部啟動。
盡管供熱形勢十分嚴峻,但鄭州熱力更要扛牢肩上的責任。鄭州熱力集團上線機器人“微信小暖”,在線解答居民的用熱問題。
為了您的溫暖度冬,即日起,“小暖”再添“發布”技能,為廣大熱用戶提供用熱常識科普和用熱信息發布,陪您在寒冬中暖出民生溫度。
今天推出第一期:《室溫合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?》
《城鎮供熱服務》中關于室溫合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?
答:根據2018年4月1日實施的《城鎮供熱服務》(GB/T 33833-2017)5.1條規定,在正常天氣條件下,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,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熱用戶的臥室、起居室內的供暖溫度不應低于18℃。
正常天氣條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。
可自主設定、調節室內溫度的除外。
已實行熱計量計費的熱用戶按已簽訂的供熱合同約定執行。